贵公司: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需采购有机酸一批(年度框架协议),详见下表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年预估数量 | 计划单号 | 备注 |
1 | 有机酸 | 符合《第一分公司有机酸技术规范书》 | 吨 | 56 | 按需分批交货 | |
报价须知:
1、请贵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10:30点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1688网站https://jsjsyh.go.1688.com,上述网站没有注册会员的单位请将报价文件盖章后在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采供中心专用接收邮箱(syjscg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如下:物资名称+采购员+报价单位)。报价文件必须详细注明所报价产品型号规格、交货期、单价、总价(含13%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2、评审步骤: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一);其次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进行评审(详见附件二)。
3、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4、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五)
6、我公司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货到买受人现场并经买受人清点和初步验收合格,出卖人提供实际供货数量增值税发票给买受人后,买受人次月承付的货款。
7、年预估数量为暂估,最终按生产实际需求为准。
8、所有报价文件必须盖章后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于成君
联系电话:13625146182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邮 编:22320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2025年4月30日
审查程序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报价单位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委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选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序号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需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的扫描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2 | 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3 | 报价人提供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
4 | 投选人必须提供近1年与本次采购物资相同或相近参数产品成功使用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 | 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5 | 报价人的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②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③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必须同时提供。 | 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6 | 上传盖章的报价文件 | 所有报价人均需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附件二:评审标准和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将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审小组经过评审认为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该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小组将取消其被推荐为候选人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的供应商递补,依此类推。
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有机酸 年度框架协议
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淮安市淮安区
第一条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1年,自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第二条 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产品名称 | 牌号 商标 | 型号规格 | 计量 单位 | 年预估数量 | 单价(含税) (元/吨) | 预估金额 (元) | 备注 |
有机酸 | 符合《第一分公司有机酸技术规范书》 | 吨 | 56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交货期:框架协议生效后5日内具备交货条件,按买受人通知供货,按需供货、按实结算 | ||||||
本框架协议价格为含13%增值税的交货价(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上表的要求并满足生产部门使用要求;出卖人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保证其产品满足买受人使用,保证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第四条 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负责送货上门,确保产品安全送到交货地点,如途中有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全部损失;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 出卖人服务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出卖人应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并赔偿买受人由此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出卖人对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在接到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现场。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产品包装由出卖人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技术规定执行;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出厂前出卖人按本框架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框架协议要求。货到后,由买受人按本框架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是指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外观、出厂日期等方面的检验, 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买受人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认可。货物未经买受人初步验收合格,货物的损坏或缺失等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在产品质保期内对产品内在质量提出异议。
第九条 供货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公司要求,负责安全、环保等事项。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人现场并经买受人清点和初步验收合格,出卖人提供全额13%增值税发票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在承付货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出卖人延期交货的,每天按框架协议总价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不得超过10天,超期后买受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买受人支付框架协议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买受人损失的,不足部分另行赔偿。2、其他违约按本框架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本框架协议未有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框架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1、按实际物资到货数量计算;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3、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买受人执肆份,4、本框架协议中货物在运输、卸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
术
规
范
书
需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供方:
二〇二五年一月
1、产品名称:有机酸
2、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区域
3、用途:用于CaCl2生产过程中,调节卤水及母液PH值,对盐及CaCl2
产品质量无不良影响。
4.质量标准
4.1生产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技术要求
5.1有机酸使用效果:原料卤水或母液中添加适量有机酸,能有效调控卤水及母液的PH值,且对CaCl2及盐产品质量无不良影响。
5.2 有机酸具有不少于1家且稳定使用不低于1年的工业盐厂使用业绩及优质评价。(一个合同业绩必须连续稳定运营1年及以上),需提供直接向厂家供货的发票证明。
5.3 能确保供货周期内,有机酸品质稳定,产品质量及成分配比不发生变化。
5.4 能按需方要求及时送货到现场。
5.5 有机酸指标
项目 | 指标 |
形状 | 粉末或颗粒 |
外观 | 白色或浅粉色 |
密度(20℃,g/cm3 ) | ≧1.20 |
水溶解性(g/100ml) | ≧10.0 |
PH值(20℃,10g/L水溶液) | <2.0 |
螯合力((以Ca计),g/100ml ) | ≧1.5 |
6.包装要求
6.1包装规格按要求提供25kg/袋,标注规范,包装物整洁,无污染。
6.2包装在装运中和现场存放时不被损伤、损坏和腐蚀。
供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需方进行免费技术指导。
附件五: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单位需按照下列格式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1、报价单一览表。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年预估数量 | 单价 元/吨 | 预估金额 (元) | 备注 |
有机酸 | 符合《第一分公司有机酸技术规范书》 | 吨 | 56 | |||
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
2、按照附件二“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内容依次提供相关材料。
3、技术/商务偏离表。(如有偏离,需提供下表。如无偏离,也需注明)
(报价文件与询价函的偏离)
序号 | 询价函 | 报价文件 | 说 明 | ||
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 | ||
报价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询价函的其他条款。
报价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按评分标准和办法中要求的技术业绩、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按顺序提交材料。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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