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需采购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一批(年度框架协议),详见下表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年预估数量 | 计划单号 | 备注 |
1 |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 符合《第一分公司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技术规范书》要求 | 吨 | 3 | 按需分批交货 | |
报价须知:
1、请贵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10:30点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1688网站https://jsjsyh.go.1688.com,上述网站没有注册会员的单位请将报价文件盖章后在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采供中心专用接收邮箱(syjscg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如下:物资名称+采购员+报价单位)。报价文件必须详细注明所报价产品型号规格、交货期、单价、总价(含13%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2、评审步骤: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一);其次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进行评审(详见附件二)。
3、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4、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五)
6、我公司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货到买受人现场并经买受人清点和初步验收合格,出卖人提供实际供货数量增值税发票给买受人后,买受人次月承付的货款。
7、所有报价文件必须盖章后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于成君
联系电话:13625146182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邮 编:22320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2025年4月30日
审查程序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报价单位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委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选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序号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经销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2 | 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3 | 提供省级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即涉水证) | 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 所有报价人均需提供 |
4 |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 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 所有报价人均需提供 |
5 | 投选人必须提供近1年与本次采购物资相同或相近参数产品成功使用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 | 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6 | 投选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 | 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7 | 未在我公司使用过的客商,需提供约500g的样品,供生产部门试验用。 | 邮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于成君收,13625146182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具有相同业绩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8 | 上传盖章的报价单 | 所有报价人均需提供 |
附件二:评审标准和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将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审小组经过评审认为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该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小组将取消其被推荐为候选人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的供应商递补,依此类推。
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年度框架协议
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淮安市淮安区
第一条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1年,自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第二条 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年预估数量 | 单价 元/吨 | 预估金额 (元) | 备注 |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 符合《第一分公司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技术规范书》要求 | 吨 | 3 | |||
年度框架协议金额: 元 大写: 元整。 | 交货期:年度框架协议生效后,按买受人通知,分批供货,按实结算。 | |||||
本年度框架协议价格为含13%增值税的交货价(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符合《第一分公司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技术规范书》要求;包装要求:25kg/袋;交货时有效质保期距最终保质期截止日不少于6个月。
第四条 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负责送货上门,确保产品安全送到交货地点,如途中有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全部损失;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 出卖人服务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出卖人应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并赔偿买受人由此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出卖人对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在接到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现场。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产品包装由出卖人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技术规定执行;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出厂前出卖人按本框架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框架协议要求。货到后,由买受人按本框架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是指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外观、出厂日期等方面的检验, 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买受人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认可。货物未经买受人初步验收合格,货物的损坏或缺失等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在产品质保期内对产品内在质量提出异议。
第九条 供货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公司要求,负责安全、环保等事项。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人现场并经买受人清点和初步验收合格,出卖人提供全额13%增值税发票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在承付货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出卖人延期交货的,每天按框架协议总价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不得超过10天,超期后买受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买受人支付框架协议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买受人损失的,不足部分另行赔偿。2、其他违约按本框架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本框架协议未有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框架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买受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1、按实际物资到货数量计算;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3、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买受人执肆份,4、本框架协议中货物在运输、卸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 话: 传 真: 税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行号: 邮 编: | 买受人 单位名称(章):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 话:0517-87037089 传 真:0517-87036963 税 号:91320800720586548C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 帐 号:10354201040008092 邮政编码: 223200 |
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絮凝剂
(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技
术
规
范
书
买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卖方:
二〇二五年四月
1、产品名称: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以下简称“絮凝剂”
2、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区域。
3、用途:卤水净化制卤过程中,辅助制卤产生的钙镁泥沉降。
4、质量标准
4.1产品质量应符合《水处理剂 GB/T 17514-2017》,分子量1500万以上
4.2食品级必须符合国标《GB/T 17514-2017》标准规定的产品
4.3必须提供省级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即涉水证)
4.4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4.5供方带提供第三方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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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验室认可认证)
5、技术要求
5.1絮凝剂使用效果:反应桶制卤中添加絮凝剂,反应桶内钙镁泥沉降 30分钟后, 上层![]()
清液浊度小于等于 lNTU。
5.2絮凝剂具有不少于1家且稳定使用不低于 1 年的工业盐厂及食用盐生产厂家使用业绩及优质评价。 (一个合同业绩必须连续稳定运营 1 年及以上) 。需提供直接向厂家供货的发票证明。
5.3该产品在反应桶中添加量小于1 ppm
5.4能确保供货周期内,絮凝剂品质稳定, 产品质量及成分配比不发生变化。
5.5能确保12小时送货到现场,货到现场需要必要的人工搬运。
6、絮凝剂指标
项目 | 指标 |
分子量 | 1500万-2000万 |
形状 | 粉末颗粒 |
外观 | 白色 |
固含量,w/% | 90 |
残余单体,w/% | 0.04 |
食品级残余单体,w/% | 0.02 |
筛余物(1mm),w/% | 2 |
筛余物(180um),w/% | 90 |
硫酸盐(以硫酸根计),w/% | <0.5 |
氯化盐(以氯离子计),w/% | <0.5 |
水不溶物,w/% | <0.3 |
6、包装要求
6.1包装规格按要求提供25kg/袋,标注规范,包装物整洁无污染
6.2包装在装运中和现场存放时不被损伤、损坏和腐蚀
6.3包袋要求防水、防潮。
7、技术服务
7.1供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需方进行免费技术指导。
附件五: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单位需按照下列格式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1、报价单一览表。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年预估数量 | 单价 元/吨 | 预估金额 (元) | 备注 |
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 | 符合《第一分公司絮凝剂(聚丙烯酸钠和丙烯酰胺共聚物)技术规范书》要求 | 吨 | 3 | 分批供货 | ||
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
2、按照附件二“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内容依次提供相关材料。
3、技术/商务偏离表。(如有偏离,需提供下表。如无偏离或未提供偏离表,则视同为完全响应询价函)
(报价文件与询价函的偏离)
序号 | 询价函 | 报价文件 | 说 明 | ||
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 | ||
报价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询价函的其他条款。
报价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按评分标准和办法中要求的技术业绩、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按顺序提交材料。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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