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盐业有限公司办公楼至配电房主电缆更换工程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盐业有限公司办公楼至配电房主电缆更换工程已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徐宿连营销管理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盐业有限公司办公楼至配电房主电缆更换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盐业有限公司办公楼至配电房主电缆更换工程;
2.2 标段编号:JSPR-202606010001-01;
2.3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11号;
2.4 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期:1年
2.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8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连云港市盐业有限公司办公楼至配电房主电缆更换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最高投标限价:103206.86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3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投标人需上传最新标准电子证照,旧证照不予认可。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6日;
4.2 地点: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0楼1011)
4.4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0楼)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5:00: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连云港市盐业有限公司开标室1
6、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盐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振铭
联系电话:186015391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0楼101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9051802201